梁天琦申選舉呈請 要求法庭裁斷新東選舉結果有效性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07 15:59

最後更新: 2016/10/0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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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早前參選立法會選舉新界東選區,遭選舉主任何麗嫦以其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裁定其參選提名無效,梁今入稟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法庭裁斷新界東選區結果是否有效,以及要求法庭宣布選舉主任無權判斷參選人是否真誠地簽署聲明以表擁護《基本法》。

入稟狀中指,梁於8月2日收到選舉主任通知,指由於認為梁實際上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故即使他已簽妥聲明,仍需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梁指選舉主任做法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所保障的被選權,對是次選舉造成重大不尋常,或影響選舉結果。